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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与教育学院组织架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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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长工作职责: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,院长为学院第一责任人,总管学院发展建设与全盘工作。

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:主管学院的教学、专业建设、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工作。

学生副院长工作职责:主管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与学院行政事务,负责实施学生奖助贷免等学生工作。

科研副院长工作职责:主管学院的科研、学科建设、学生社会实践及学院产学研一体化工作。

党总支工作职责:学院党组织负责对学院工作与发展发挥监督保障作用,主抓总支全盘工作,学生工作,工会工作。

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:处理学院人事、财务、公关、外事、资产等事务工作。

教务办公室工作职责:学籍管理及日常教学管理工作:报到、注册、学籍变动、转专业、毕业审查、教务文档和资料的建立与管理、办理成绩单及各项证明手续等。与教学和学生培养直接相关的工作:协助院领导制定教学计划,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校每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协助教学领导落实任课教师、编制课表、学生选课、学生辅修与考试、论文答辩、学位申请、组织安排考试和监考、建设课程库等。教师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:建档、测评,教师及学生科研管理等。

学生工作职责: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,处理各项学生管理事务。协助校学生处和校团委等部门开展与学生有关的各项工作,如负责组织评奖评优、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和其它各种学生活动,组织做好各班级学生工作,协调各方面关系,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