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广州理工学院职称评审制度文件(2023年修订)》规定,经学院对申报人师德师风、工作态度、业务水平及能力审查,下列同志(具体名单见附件)符合相应职称申报资格,学院予以推荐。公示时间从4月26日至4月28日止。若对以上同志申请晋升职称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,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受理部门:人文与教育学院办公室
地 点:综合楼427
联 系 人:代老师
联系电话:8747-8447
人文与教育学院
2024年4月26日
附件:
广州理工学院 人文与教育学院 地址:7号综合楼419、424、427
电话:020-87478447 020-87477679